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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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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三苏游京
  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时其兄苏轼四岁,父苏洵三十一岁,游学四方。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
  至和二年(1055年),娶同里史瞿之女,苏辙时年十七岁,史氏十五岁。
  嘉祐元年(1056年)春,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今开封),经过成都时,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当时欧阳修知贡举,将苏轼、苏辙兄弟置于高等,苏辙名登五甲。苏辙中第后,创作《上枢密韩太尉书》给枢密使韩琦。四月,苏辙母亲程氏去世,苏辙父子回到蜀地。
  嘉佑三年(1058年)至嘉佑四年(1059年)十月,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十二月,苏辙全家至江陵,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南行集》。嘉佑五年(1060年),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南行后集》,苏辙作有《南行后集引》。三月,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
科举风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宫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争。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坚持要求黜落他。仁宗说:“用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宰相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后,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军事推官。当时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顺长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服丧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于次年抵达。
建议新法
  熙宁二年(1069年),苏辙上书论政事,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
  当时,王安石为相,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王安石拿《青苗书》让苏辙仔细议论,说:“有不便之处,就告诉我不必疑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王安石说:“你的话有理,我当慢慢思考。”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
被贬出京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张方平任陈州知州,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
  熙宁六年(1073年)四月,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征辟苏辙为学官。
  熙宁八年(1075年),改授齐州掌书记。
  熙宁十年(1077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在徐州一百多天,创作了《逍遥堂会宿》等诗。
  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乌台诗案),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市)盐酒税,五年不得升调。
  元丰五年(1082年),苏辙沿赣水至黄州,与其兄苏轼相聚,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于次年(1083年)应张梦得邀请创作《黄州快哉亭记》。
  元丰七年(1084年)七月,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
返朝任职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创作《病退》诗,有《病后白发》诗。八月,因旧党当政,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
  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就排挤陷害王安石,比仇敌还狠,世人尤其恨他。到这时,他自知不免受责,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同年八月,被任命为起居郎,苏辙上疏请辞,旋即权任中书舍人,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
  起初,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在延安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元祐二年(1087年),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
  元祐四年(1089年),权任吏部尚书。八月,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
拜相参政
  元祐五年(1090年)五月,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龙图阁学士。
  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书右丞。当时苏轼遭人排挤,乞求外任,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获准许。
  元祐七年(1092年)四月,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充任册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进封开国伯,实封食邑二百户。
连遭贬谪
  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
  绍圣元年(1094年),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题批驳元祐政事。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被贬官,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过了几个月,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袁州知州。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处分。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等到他被罢免离开,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延绵数十里不断。八月,到真州时,作《阻风》诗。
  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安置雷州处分。此时,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苏辙送苏轼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
  元符元年(1098年),移到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年),作《龙川略志序》、《龙川别志序》、《春秋传后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苏辙移永州、岳州安置,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岳州居住。十一月,复职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因有田产在颍川,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七月,苏轼在常州(今属江苏)去世,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苏辙得知后,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轼归去来词》,其后作《东坡先生墓志铭》。
  崇宁元年(1102年)五月,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原追复官告并缴纳;苏辙等在世之人,并不与在京差遣。同年,削苏辙五官,降授朝议大夫。
  崇宁二年(1103年),为避祸,苏辙独迁汝南。十月,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住在许州,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
潜居颍滨
  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苏辙在颍川定居,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崇宁五年(1106年)九月,撰成《颍滨遗老传》及《栾城后集序》。
  大观元年(1107年),著《论语拾遗》。
  大观二年(1108年),苏辙复任朝议大夫,迁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年),撰成《栾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年)春,游颍昌西湖,泛赮水,并有诗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职致仕。十月三日(10月25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十一月,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赐宣奉大夫。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南宋绍兴(1131年—1162年)年间,因其子苏迟显贵,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
  淳熙(1174年—1189年)年间,追谥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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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治学
  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儒学为主,最倾慕孟子而又遍观百家。他擅长政论和史论,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如《新论》(上)说“当今天下之事,治而不至于安,乱而不至于危,纪纲粗立而不举,无急变而有缓病”,分析当时政局,颇能一针见血。《上皇帝书》说“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亦切中肯綮。史论同父兄一样,针对时弊,古为今用。《六国论》评论齐、楚、燕、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魏,团结抗秦,暗喻北宋王朝
  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三国论》将刘备与刘邦相比,评论刘备“智短而勇不足”,又“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
古文写作
  在古文写作上也有自己的主张。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说:“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认为“养气”既在于内心的修养,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广阔的生活阅历。因此赞扬司马迁“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他的文章风格汪洋澹泊,也有秀杰深醇之气。例如《黄州快哉亭记》,融写景、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于汪洋澹泊之中贯注着不平之气,鲜明地体现了作者散文的这种风格。
  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例如《墨竹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富于诗意。
  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但较之苏轼,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咏物写景,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晚年退居颍川后,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写出了如《秋稼》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如《南斋竹》:“幽居一室少尘缘,妻子相看意自闲。行到南窗修竹下,恍然如见旧溪山。”意境闲澹,情趣悠远。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他的《诗病五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对李白、白居易、韩愈、孟郊等都有讥评。如说李白“华而不实”,说“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
回河争论
  元丰五年(1082年)河归北流后,依然决溢不断。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朝廷命“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十一月张问“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东流之议复起。大臣文彦博、安焘、吕大防、王岩叟、王觌和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都力主回河东流;右相范纯仁和苏辙、曾肇、赵瞻、范百禄、王存、胡宗愈等则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诏称:“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向去决要回复故道。三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
  苏辙面对回河加速之势,连上三疏,极力反对,大意谓:“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今小吴决口,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在疏中他又针对北流致“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等三说进行了反驳,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元祐四年正月,朝廷下诏停止回河及修减水河;七月,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都水监仍坚主东流或“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
  八月,苏辙再次上疏称:“夏秋之交,暑雨频并。河流暴涨出岸,由孙村东行,盖每岁常事。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以分水为名,欲发回河之议,都水监从而和之。河事一兴,求无不可,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元祐五年二月、九月,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并要求“罢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甚至以“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之辞相警告。但以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年),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投之远方”,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引文见《宋史·河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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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政治
  苏辙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认为青苗法“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棰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王安石听后,亦颇觉有理。
  宋哲宗初年”元祐更化“,苏辙在京师,多所论议。当时司马光变熙宁之法,废除雇役法,恢复差役法,苏辙极言不可。他的这类政治主张,与其兄苏轼基本相同。《宋史》称其“论事精确,修辞简严,未必劣于其兄。”
水利
  在回河之争中,苏辙与右相范纯仁等主张维持北流,反对文彦博等回河东流之议复起。苏辙虽多次上疏反对,但以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1092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年),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文学
政论与史论
  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他在《历代论引》中说:“予少而力学,先君,予师也;亡兄子瞻,予师友也。父兄之学,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他虽自称“其学出于孟子”,而实则“遍观乎百家”。在《历代论》中多论古今得失成败,又撰有《古史》,用意亦在于此。苏辙对于前辈学人,亦尊韩、欧,政治思想,亦近于欧。但韩、欧辟佛道,而苏辙不然。苏辙的文章,与父兄并称当代大家。与父兄相比,虽有所不及,但亦自有特点。他擅长政论和史论,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如《新论》三篇,纵谈天下大事,论断相当确切。《上皇帝书》说“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亦切中肯綮。史论同父兄一样,针对时弊,古为今用。
  苏辙史论的代表作品是《历代论》,有些篇章是写得很有特点的。论汉光武、唐太宗,分析相当全面,和苏轼相比,特点确在于“稳”。《六国论》评论齐、楚、燕、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魏,团结抗秦,暗喻北宋王朝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三国论》将刘备与刘邦相比,评论刘备“智短而勇不足”,又“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
书信杂文
  苏辙致力最勤的文章,在于政论和史论,史论之文,尤所尽心;但他写得更为自由随便的文章,还是书信杂文。例如十九岁时写的《上枢密韩太尉书》,说自己初到京师,“非有求于斗升之禄”,“偶然得之,非其所乐”;而所愿者,只是“一睹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初生之犊,年少气豪,既不同于韩愈《上宰相书》那样卑躬屈节,也不像李白《上韩荆州书》那样纵横使气。当文人仕途广于唐代的宋代,这样的文章是有时代特点的。与此书相类者,还有《上昭文富丞相书》、《上曾参政书》,都是年少气豪之作。到了晚年,所为书札,出语虽有所收敛,但依旧洒脱自然,例如《答黄庭坚书》,其文墨颇似苏轼。二苏早年之文,气象虽不尽同,但晚年之作,以信札观之,都有平淡自然之语。二苏相比,苏辙之文,未可以一“衰”字尽之。苏辙的记叙杂文为人所称者,有《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武昌九曲亭记》、《黄州快哉亭记》等。其中《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以“造语奇特”见称。王士禛《香祖笔记》云:“颍滨《栖贤寺记》造语奇特,虽唐作者如刘梦得(刘禹锡)、柳子厚(柳宗元)妙于语言,亦不能过之。”并引其中“入栖贤谷”一段文字而后云:“予游庐山,至此,然后知其形容之妙,如丹青画图,后人不能及也。”苏辙之文,本来不是以“奇”见称的。《黄楼赋》“稍自振厉”,即被疑为苏轼所作,则此文之“造语奇特”,也就自然为人所称了。苏辙还有一篇《东轩记》,造语虽不甚奇,却是写得更加“如其为人”的文章。这篇“记”也是写得颇有特色。作“东轩”以为“宴休之所”,却不得一日“安于其中”,而日日忙于“坐市区鬻盐、沽酒、税豚鱼”,此情此景,是和历来文人雅士作轩亭以自适者大异其趣的。文章最后还说:希望有那么一天,“世或哀而怜之,使得归伏田里”,“然后追求颜氏之乐,怀思东轩,优游以忘其老”。宦情淡薄,文章亦自澹泊。这样的笔墨,也是“如其为人”的。

  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但较之苏轼,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咏物写景,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早年的作品《次韵子瞻闻不赴商幕》三首,写得洒脱自然,颇见个性特点。
  晚年退居颍川后,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写出了如《秋稼》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如《南斋竹》:“幽居一室少尘缘,妻子相看意自闲。行到南窗修竹下,恍然如见旧溪山。”意境闲澹,情趣悠远。
  又如晚年所作《游西湖》云:“闭门不出十年久,湖上重游一梦回。行过闾阎争问讯,忽逢鱼鸟亦惊猜。可怜举目非吾党,谁与开樽共一杯?归去无言掩屏卧,古人时向梦中来。”时值新党蔡京等人执政,元祐党人累遭迫害,苏辙筑室于许州,闭门不出,与早年之“闭门”遥相对应。从他一生的经历看来,始终皆以直言而不见容。故以“闭门”始,以“闭门”终。这样的作品,亦颇见性情。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他的《诗病五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对李白、白居易、韩愈、孟郊等都有讥评。如说李白“华而不实”,说“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
  《宋史》称其性情沉静简洁,写文章气势宏大而淡泊,和他的为人相似,不愿被人知道,而俊秀杰出之气终究不可掩饰,认为他的高超大致和苏轼相近。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例如《墨竹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富于诗意。
儒学
  苏辙与父苏洵、兄苏轼创立了苏氏蜀学,他与苏轼同为苏氏蜀学的集大成者,它与荆公新学、二程洛学相对立,“三苏”博通经史,遍采六经百家之说,又吸取老庄道家学说和佛教思想,逐步形成“三教合一”的思想体系。是北宋中期儒、佛、道三教融合的时代潮流的产物,是当时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派别。
  苏辙晚年曾著《苏黄门老子解》,朱熹称其书“合吾儒于老子,以为未足,又并释氏而弥缝之,可谓舛矣!”反映了蜀学派的思想特色。此派在文学上的建树最为卓著,但认为学术中最重要者并非文章辞赋,注重所谓“性命自得之际”。以文为“寓理之具”,认为“学文之端,急于明理,如知文而不务理,求文之工,世未尝有也。”
书法
  苏辙不仅在诗文创作方面才华横溢,而且其书法也颇有造诣。其书法运笔结字与其兄苏轼颇为接近,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
  传世墨迹有《雪甚帖》、《雪诗帖》、《车马帖》、《晴寒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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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卒年不详。肃宗上元二年(761)登进士第。德宗建中二年(781)客游洛阳、蒲州。其后行迹无考。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二八。《全唐诗》存诗2首。
  • 沈九畴,字箕仲。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官员、诗人。
  • 一作李太元。蜀(今四川)人。昭宗天复间即慕道。前蜀后主乾德末,游灵山,遇一道士,据云为前蜀先主王建所化,告以前蜀将亡。次年果应验。事迹见《新编分门古今类事》卷二引《宾仙传》。《全唐诗》存诗2首。
  • 生卒年不详。长沙(今属湖南)人。温庭筠为太学博士主秋试时,涛与卫丹、张合等应试,所作诗赋皆得称赏,榜于都堂。生平事迹见《唐摭言》卷一〇、《唐诗纪事》卷六七。涛颇有诗名。其诗如“扫地树留影,拂床琴有声”等句皆脍炙人口。《全唐诗》存断句3联,《全唐诗外编》补诗1首。
  • 任翻,唐末诗人。也叫任蕃,或任藩,江南人。出身贫寒,步行到京师去考进士,结果落第而归。于是放浪江湖,吟诗弹琴自娱。于是就有了游巾子山一段,题诗于壁云:“绝顶新秋生夜凉,鹤翻松露滴衣裳。前峰月照一江水,僧在翠微开竹房。”正所谓人以文传,文以人传。这篇《宿巾子山禅寺》一诗,由于描写细腻,动静得宜。不胫而走,脍炙人口。后人题诗云;“任蕃题后无人继,寂寞空山二百年”。其诗集一卷,今存诗十八首。
  • 仲子陵,著名儒学家、文学家,擅长做赋,代表诗作《秦镜》。
  • 王毂,唐诗人。字虚中,自号临沂子。宜春(今属江西)人。乾宁五年登进士及第。历国子博士,终尚书郎。未第时为《玉树曲》,大播于时。
  • 东晋临淮堂邑人,字茂高。王浚子。少以文笔著称。初为琅邪王司马睿侍郎。杜韬起事,上疏主张出兵镇压。入东晋,拜驸马都尉,出补永兴令。大将军王敦请为记室参军,未就而卒,时年四十一。
  • 吴存楷,字端父,号缦云,钱塘人。嘉庆乙丑进士,官当涂知县。有《砚寿堂诗钞》。
  • 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 (1471—1547)明浙江兰溪人,字元素。读书学古,不应征召,遍游吴楚名胜。正德时隐于白云源,自号一壶生。嘉靖初徙居金华,晚年归故里,自号寒溪子。
  • (1431—1478)明江西永丰人,字应魁,改字彝正,学者称一峰先生。家贫好学,成化二年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抗疏论李贤起复,落职,谪泉州市舶司提举。次年复官,改南京,居二年,以疾辞归。隐于金牛山,专研经学,开门教授,从学者甚众。嘉靖初追赠左春坊谕德,谥文毅。能诗,有《一峰集》。
  • (1611—1695)明末清初江南昆山人,又有常熟人、娄县人之说,一名乔,字修龄,别号沧尘子。工诗,善学晚唐。有《舒拂集》、《围炉诗话》。亦长史学,与戴笠合纂《怀陵流寇始终录》,为记载明末农民战争的重要著作。又工武技,曾从名师石敬岩、项元池等习技,精研各家刀法、枪法,有《手臂录》。
  • 曹于汴,字自梁,一字贞予,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人。明代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进士。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右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擢太常少卿。光宗时,转大理少卿。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力抉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荆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编》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77岁。赠太子太保。
  • (?—1402)明浙江崇德人,字原道。程德刚子。洪武中举明经、秀才,授秦府引礼舍人,历长史,受累谪云南为吏。洪武三十一年征入翰林,预修《太祖实录》,迁右佥都御史。建文三年坐事贬官,仍留纂修。《实录》成,出为江西副使。未行,燕兵入京,自杀。
  • (1457—1505)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栗夫,号半江。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通究律例,讼至立解。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掌学政。官至广东按察使。为文雄浑秀整,行草亦清润。有《半江集》。
  • 陆应旸(约1572—约1658),字伯生,松江青浦人。少补县学生,已而被斥,绝意仕进。因诗宗大历,王世贞常誉之,应旸不往,时论益以为高。其作诗喜用鸿雁字,人常呼之陆鸿雁。卒年八十六。尚有著作《笏溪草堂集》,另编著《太平山房诗选》、《唐诗选》。光绪本《青浦县志·人物三·文苑》有应旸传。
  • 易顺鼎(1858~1920)清末官员、诗人,寒庐七子之一。字实甫、实父、中硕,号忏绮斋、眉伽,晚号哭庵、一广居士等,龙阳(今湖南汉寿)人,易佩绅之子。光绪元年举人。曾被张之洞聘主两湖书院经史讲席。马关条约签订后,上书请罢和议。曾两去台湾,帮助刘永福抗战。庚子事变时,督江楚转运,此后在广西。云南、广东等地任道台。辛亥革命后去北京,与袁世凯之子袁克文交游,袁世凯称帝后,任印铸局长。帝制失败后,纵情于歌楼妓馆。工诗,讲究属对工巧,用意新颖,与樊增祥并称“樊易”,著有《琴志楼编年诗集》等。
  • 戴察,唐,诗人。字彦衷,苏州人。德宗贞元初屡获乡荐,以家贫未赴举。贞元四年(788)以家贫无力承担赋税,投诉于刺史韦应物。其后行迹无考。《全唐诗》录存其诗一首。
  • 际智,字愚庵,清初江南祗山宝林寺僧。江西(即今江西省境内)人。生卒年、俗姓及其他事迹均不详。大约公元1670年前后在世。能诗,诗风潇洒劲健,颇具风骨。有《茎草堂集》。
  • 程端礼(1271年—1345年),字敬叔、敬礼,号畏斋,庆元府鄞县人。元朝学者、官员。
  • 陆友仁(1290~1338)元书法家、藏书家。字友仁,一字辅之,号研北生。吴郡人。
  • 临晋人,字信之。隐内乡山中,日以作诗为业,教授以终。人称贻溪先生。有《贻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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