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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六年

作者:左丘明 [先秦]

【经】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

晋人执卫甯喜。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传】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晋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抚剑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从之。人救之。平公曰:“晋其庶乎!吾臣之所争者大。”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不务德而争善,私欲已侈,能无卑乎?”

卫献公使子鲜为复,辞。敬姒强命之。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许诺。初,献公使与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故公使子鲜。子鲜不获命于敬姒,以公命与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则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遂行,从近关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获罪于两君,天下谁畜之?”悼子曰:“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贰。”穀曰:“我请使焉而观之。”遂见公于夷仪。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无忧色,亦无宽言,犹夫人也。若不已,死无日矣。”悼子曰:“子鲜在。”右宰穀曰:“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为?”悼子曰:“虽然,弗可以已。”孙文子在戚,孙嘉聘于齐,孙襄居守。

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孙氏,不克。伯国伤。甯子出舍于郊。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书曰:“甯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大夫逆于竟者,执其手而与之言。道逆者,自车揖之。逆于门者,颔之而已。

公至,使让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吾子独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 ‘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对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絏,以从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贰,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

卫人侵戚东鄙,孙氏愬于晋,晋戍茅氏。殖绰伐茅氏,杀晋戍三百人。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遂从卫师,败之圉。雍鉏获殖绰。复愬于晋。

郑伯赏入陈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产辞邑,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赏礼,请辞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让不失礼。”

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卫也。夏,中行穆子来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闻吴有备而还。遂侵郑,五月,至于城麇。郑皇颉戍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戌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请问于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围,弗及。楚人以皇颉归。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子产曰:“不获。受楚之功而取货于郑,不可谓国。秦不其然。若曰: ‘拜君之勤。郑国微君之惠,楚师其犹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从,遂行。秦人不予。更币,从子产而后获之。

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戌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于是卫侯会之。晋人执甯喜、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

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共姬与之食。公见弃也而视之,尤。姬纳诸御,嬖,生佐。恶而婉。大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

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大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女乎?”对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贰心乎?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臣请往也。”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大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曰:“为我子,又何求?”对曰:“欲速。”公使视之,则信有焉。问诸夫人与左师,则皆曰:“固闻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请,曰:“日中不来,吾知死矣。”左师闻之,聒而与之语。过期,乃缢而死。佐为大子。公徐闻其无罪也,乃亨伊戾。

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弃,使某献。”左师改命曰:“君夫人。”而后再拜稽首受之。

郑伯归自晋,使子西如晋聘,辞曰:“寡君来烦执事,惧不免于戾。使夏谢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国。”

初,楚伍参与蔡太师子朝友,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伍举娶于王子牟,王子牟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举实送之。”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声子曰:“子行也!吾必复子。”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

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归生闻之: ‘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诗》曰: ‘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也。故《夏书》曰: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商颂》有之曰: ‘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此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子仪之乱,析公奔晋。晋人置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 ‘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

“雍子之父兄谮雍子,君与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穀。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 ‘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

“子反与子灵争夏姬,而雍害其事,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楚罢于奔命,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以为谋主。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 ‘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

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今又有甚于此。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谓椒举: ‘女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 ‘庶几赦余!’亦弗图也。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声子使椒鸣逆之。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

冬十月,楚子伐郑。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子展说,不御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涉于乐氏,门于师之梁。县门发,获九人焉。涉于氾而归,而后葬许灵公。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辞不失旧。”

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袭卫羊角,取之。遂袭我高鱼。有大雨,自其窦入,介于其库,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卒,诸侯弗能治也,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今乌馀之邑,皆讨类也。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晋侯使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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