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史部 > 正史类 > 史记

循吏列传

作者:司马迁 [两汉]
   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
   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後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困。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
   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兒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父非。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上一章:淮南衡山列传
下一章:汲郑列传
章节列表
您可能感兴趣...
  • 史记

    《史记》,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品中撰写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该书创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 《史记》......

    (891)
  • 三国志

    《三国志》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吴志》三书单独流传,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书已合为一书。...

    (834)
  • 后汉书

    《后汉书》是一部由我国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司马彪续作),记载了从光武帝刘秀起至汉献帝的195年历史。...

    (914)
  • 汉书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

    (1)
  • 宋史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宋史》全书有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共计496卷,约500万字,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2)
  •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

    (5)
  • 魏书

    《魏书》,北齐魏收撰,是一本纪传体史书,内容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0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