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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瓠哀辞

曹植 〔魏晋〕
金瓠,予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

在襁褓而抚育,向孩笑而未言。
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天?
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
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
天长地久,人生几时。
先后无觉,促尔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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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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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金瓠,是我的长女,她虽然还不会说话,但已能察觉大人的脸色,识别他们的情绪。她出生才一百九十天就夭折了,我心痛难当,于是写下了这篇哀辞。辞文如下:
我可爱的孩子在襁褓中被细心抚育,她只会嬉笑耍闹,还不能言语。
为什么她要受到上天残忍的责罚,她还不满一岁,却必须这样死去?
一定是我的罪过所招致----有罪的是我,为什么给无辜的孩子报应?
就这样永远的离开父母的怀抱,黄泉下她小小的身体,渐渐化成泥。
无情的天地长久得没有极限,短暂人生又能蹉跎几个年头?
死亡的先后人们无从知晓,心如死灰的我也快要随你而去。
注释:
⑴授色知心:察人脸色,识人情绪。
⑵旬:十天为一旬,十九旬即一百九十天,六个多月。
⑶襁褓:包裹婴孩的被子和带子。
⑷孩笑:指小儿笑。
⑸终年:一整年。
⑹见罚:被罚,受罚。
⑺愆:罪过。
⑻骸:尸骨。
⑼先后二句:这两句是说,人对死亡时间的先后虽然不能知晓,但死亡是有定期的。觉:知。从尔:随你而去,意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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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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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瓠哀辞》,乃曹魏才子陈王曹植写给他的女儿曹金瓠的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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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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