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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血书

杨涟 〔明代〕
  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
  打问之时,枉处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比,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惟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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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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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杨涟如今将死于狱杖之下!一片痴心来报陛下,因为耿直而被奸人仇视;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么挂念。面对奸党当政,不愿像汉代张俭那样到处逃亡,也不愿像东汉杨震一样服毒自尽。想以这条性命来报答朝廷,不及顾念妻儿哭泣哀痛。
  刑讯逼供之时,被冤枉定为贪赃之罪。狱吏为了献媚,发下严格的命令,每五日便来追赃。家庭倾覆,归路已远,故交断绝,穷途末路,我的身体也不是铁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条而已。拷打折磨,难道不也是天恩吗?一生躬行仁义,最终死在诏狱,不能说没有死得其所。对上天和别人还有什么怨恨吗?
  只因我身担御史的职责,曾经受过先帝顾命,孔子(应是曾子)说过:“被托付幼主和国家政事的人,面临生死关头而不能动摇屈服!”坚持着这样的信念,死后也可以面对先帝的在天之灵,无愧于二祖十宗、天地和千秋万世了。念及此,除了大笑大笑还是大笑,刀斧交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杨涟即使粉身碎骨,尸体被蛆蚁所食,都是心甘情愿的。只希望国家强盛,皇上圣明,天下之民能长久的享受太平之福。这种愚痴的念头,虽死不改!
注释
仇人:为人所仇视。
张俭:东汉高平(今属山西)人,字元节。延熹初为东部督邮,弹劾宦官侯览,为览所诬,遂遁去。望门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前后受其牵连受诛者以十数,宗职并皆殄灭。
杨震:东汉华阴(今属陕西)人,字伯起。延光初为太尉。被宦官樊丰所谮,遣归本郡,于途中饮鸩而死。仰药:服毒。
“打问”句:刑讯逼供,冤枉定为贪赃罪。
比:对犯人追赃。
诏狱:锦衣卫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专案。
宪臣:御史台又称宪台,杨涟官职为左都副御史,故称。
顾命:《尚书.序》:“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传》:“临终之命曰顾命。”封建社会,皇帝临终前往往召集亲信大臣托付后事,嘱咐辅佐新君。参与此事的大臣称为顾命大臣。
“托孤”二句:《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此处引作孔子语,系作者误记。
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二祖十宗:指明熹宗(当时在任的明朝皇帝)之前的所有明朝皇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十二君。(惠宗、代宗当时无庙号,因此不算)
皇天后土:即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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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涟
杨涟(1572年7月10日-1625年8月28日),字文孺,号大洪,湖广应山(今属湖北广水)人。中国明末谏臣,东林党的重要人物,“东林六君子”之一。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杨涟登进士第。初任常熟知县,举全国廉吏第一,入朝任户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明神宗病危时,杨涟力主太子朱常洛(明光宗)进宫服侍神宗。光宗即位后,他极力反对郑贵妃求封皇太后。光宗病重时,杨涟上疏力陈其过失,得以获光宗召见,受顾命之任。李选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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