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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回

王定保 〔唐代〕
太和初,李回任京兆府参军,主试,不送魏暮,暮深衔之。会昌中,回为刑部侍郎,暮为御史中丞,尝与次对官三数人,候对于阁门。暮曰:“某顷岁府解,蒙明公下达,何事今日同集于此?”
回应声曰:“经如今也不送!”
暮为之色变,益怀愤恚。后回谪刺建州,暮大拜,回有启状,暮悉不纳。既而回怒一衙官,决杖勒停。建州衙官能庇谣役,求隶籍者,所费不下数十万。其人不恚于杖,止恨停废耳。因亡命至京师,投时相诉冤。诸相皆不问。会亭午憩于槐阴,颜色憔悴,旁人察其有故,私诘之。其人具述本志,于是诲之曰:"建阳相公素与中书相公有隙,子盍诣之。”
言讫,见魏导骑自中书而下。
其人常怀文状,即如所诲,望尘而拜。导骑呵问,对曰:“建州百姓诉冤。”
魏闻之,倒持麈尾,敲鞍子令止。及览状,所论事二十余件,第一件取同姓子女入宅。于是为魏极力锻成大狱。时李已量移邓州刺史,行次九江,遇御史鞫狱,却回建阳,竟坐贬抚州司马,终于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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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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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太和初年,李回担任京兆府参军,主持考试,没有传交魏暮送的礼,魏暮因此怀恨在心。会昌年间,李回任刑部侍郎,魏暮任御史中丞,曾与几个同僚在阁门等候朝见。魏暮说:“我当年参加府试时,承蒙您赏识,现在为什么又和您在这里相遇呢?”
李回应声道:“今天我也不会给你传交。”
魏暮脸色大变,更加怀恨在心。后来李回被贬为建州刺史,魏暮拜相。凡是李回呈送的文书,魏暮都不接受。不久李回怒责一属官,处以杖刑并勒令停职。这位属官能使人逃避劳役,向想加入官籍的人家索贿,花费不下几十万。他不怨恨受了杖刑,只恨将其开除。于是逃到京城,找当朝宰相伸冤。各位宰相都不理他。中午他在槐树阴下休息,脸色憔悴。路人观察知道他有事,就问他。他详细陈述了自己的心事。这个路人指教道:“建阳刺史和中书省宰相一向有仇,你何不找他呢?”
刚说完,就见魏暮骑着马从中书省出来。
属官经常怀揣着诉状,便按照之前得到的指点,看到魏暮骑马过来就跪下叩拜。侍从大声呵斥他,他回答道:“建州百姓要诉冤。”
魏暮一听,倒拿拂尘,敲马鞍命令停车。看那诉状,共告了二十多条。第一条是李回娶同姓女子在家中。据此魏暮极力罗织罪状判成重罪,主张重判。当时李回已遇赦被调任邓州刺史,走到九江时遇到御史审理此案,就返回建阳受审,最后被贬为抚州司马,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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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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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始于隋而盛于唐。隋文帝废除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制进士科。唐代复制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 ,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武则天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其时,“各科名称不下百种”。很多著名的文学家、诗人、学者都是科举出身。以后 ,宋用帖括、明清以八股试士,直至光绪十三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才明令废除。
唐人所编登科记的专书约有十余家,然大多亡佚。后世仅存王定保根据时人所谈撰就的《唐摭言》(《四库全书总目》载:与定保同时的南唐乡贡生何晦亦有《唐摭言》十五卷,与定保书名同。今晦书未见 )。这部十五卷的笔记小说,详细记载了唐代的科举制度和不少唐代诗人文士的遗闻轶事,以及唐人别集失载的断章零句,是研究唐代社会和文化生活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它“述有唐一代贡举之制特详”,且“多史志所未及”。“法戒兼陈 ,可为永鉴,不似他家杂录,但记异闻已也”。
《李回》便是其中的一篇。
身为宰相的魏谟,因为作举子考进士时,受到考官李回的“不送”(不荐)之遇,多年来耿耿于怀,处心积虑地一欲泄愤,终于借李回惩治一衙官,衙官亡命京师告状之机 ,罗织罪名,“极力炼成大狱”,使已经“量移”的李回又遭贬谪,最后“终于贬所”。作品以凝练的笔触 ,勾勒出一个封建官场挟嫌报复的故事,生动地再现了李回、魏谟等历史人物的精神风貌,从而使读者对唐代“名场之风气”、“世习之浇薄”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这篇文章艺术表现上明显的特点,是善于以敏锐的观察力,抓住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的典型特征,或通过具有个性特色的对话和动作,以及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细节,来刻画人物性格 ,使人物的面貌神态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魏谟是一个挟嫌以报、假公济私的肖小之徒。对于他,作品没有流于一般地、梗概地叙述和介绍,而是把他置身于矛盾冲突中,通过自己的行动、言谈举止,显示出个性。李回主试,“不送谟 ,谟深衔之”。这是李魏矛盾的契机,也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此后发生的一切矛盾冲突,都是以此为中心而展开的。“深衔之”虽只三个字 ,但魏谟的性格已初见端倪。“候对”一节,是矛盾冲突的发展,也是李魏二人唯一的正面接触。此时距大和初,魏谟应试已十余年。斗转星移,魏谟也远非当年初出茅庐的士子 ,而是督司百僚的御史中丞,与曾经主宰过自己命运的李回一同等待皇上的召见了。今非昔比,春风得意。但,当年种下的仇恨却丝毫未减。既“蒙明公不送,何事今日同集于此 ?”一句,把魏谟由暗中怀恨而敢于公开发难、挑衅,对旧仇宿怨记忆犹新,以及其志得意满之情,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及至“回应声答”后 ,“谟为之色变,益怀愤恚”。这既是魏谟当时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又为下步矛盾加剧埋下伏笔。
果然,后来李回贬刺建州,魏谟“大拜”,登上了权倾一时、炙手可热的宰相宝座。这时的他,“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先是对李回的启状“悉不纳”,一概不理 ;既而以衙官事借题发挥,必欲置李回于死地。按唐律:娶同姓女者,判徒刑二年。这样的处分,用四十斤铜便可赎免。而魏谟却极力“锻成大狱”。心狠手毒 ,一至如此!古代因罪被贬到远方的官吏,遇赦则酌量移到近处任职,称量移。已蒙量移邓州刺史的李回,行至九江途中,不明不白又遭飞来横祸,被迫返回原贬地,更因魏谟之故,被谪为抚州司马 ,“终于贬所”。“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随例未量移”,恐怕李回至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因何遭此不测吧。
文中典型生动的细节描写,准确地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与人物行动的描写有异曲同工之妙。衙官到京师诉冤,“诸相皆不问”,唯“魏闻之”,“倒持麈尾 ,敲鞍子令止”。麈是一种似鹿而比鹿大的野兽,其尾可辟尘。用麈尾毛制成的拂尘亦称麈尾,魏晋人清谈时,常执手中。“倒持”二句,传神地写出魏谟那种又惊又喜、迫不及待的心境。读者面前 ,不禁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魏谟手持拂尘,怡然自得地坐在华贵的车中闭目养神,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突然听到有人告自己仇人的状,数年来刻骨铭心、梦寐以求的报复之机,终于来了。他如获至宝 ,顾不得自家高贵的身分,倒过拂尘柄,连连拍击马鞍,喝令停车。这两句点睛之笔,把魏谟那种摩拳擦掌、急不可捺的情态,表现得淋漓尽致,真可谓入木三分。
对其他次要人物的描写也是这样。写衙官“憩于槐间”、“望尘而拜”,一个落魄京师街头,如丧家犬般的外地小官吏形象跃然而出 ;写魏导骑“呵问”,则维妙维肖地描摹出魏家奴才的狐假虎威、仗势欺人。同时,也有力地反衬出魏谟的飞扬跋扈。
文中很少的对话,同样使人物性格显露无遗。魏、李的一问一答,短兵相接,虽无唇枪舌剑的赘述,但魏谟的趾高气昂、咄咄逼人和李回的锋芒毕露、疾言厉色,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全篇的叙述语言准确洗练、丰富生动 ,富有活力。多处使用恰到好处的副词,增加了文章的感情色彩,从中可见作者比较娴熟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此外,结构完整、紧凑,剪材得当等,手法与司马迁《史记》中人物传记的笔法 ,有一脉相承之处。而本篇名为《李回》,却实写魏谟,是以魏谟事反衬李回。这种别具匠心的处理,不仅读来颇有情致、耐人寻味,而且,从中还可以感受到作者明显的思想、感情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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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保
王定保(870-954),字翊圣,吴融之婿,南昌(今属江西)人。光化三年,(公元900年)举进士及第。唐末避中原之乱入湖南,不见遇马殷,遂入岭南,附于刘氏无北归意,任南汉宁远军节度使、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等职。著有《唐摭言》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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