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诗文 >

刘崇龟

王仁裕 〔五代〕
  刘崇龟镇南海之岁,有富商子,少年而白皙,稍殊于稗贩之伍,泊船于江岸。上有门楼,中见一姬,年二十余,艳态妖容,非常所睹,亦不避人。得以纵其目逆,乘便复言:“某黄昏当诣宅矣。”
  无难色,颔之微晒而已。
  既昏瞑,果启扉伺之。比子未及赴约,有盗者径入行窃。见一房无烛,即突入之。姬即欣然而就之。盗乃谓其见擒,以厄刀刺之,遗刀而逸。其家亦未之觉。商客之子旋至,方入其户,即践其血,汰而仆地。初谓其水,以手们之,闻鲜血之气未已,又扪着有人卧。遂走出,径登船,一夜解维。比明,已行百余里。其家迹其血致江岸,遂陈状之。主者讼,穷诘岸上居人,云:“某日夜,有某客船,一夜径发。”
  即差人迫及,械于圉室衣。拷掠备至,具实吐之,唯不招杀人。其家以庖刀纳于府主矣。府主乃下令曰:“某日大设,合境庖丁,宜集于球场,以候宰杀。”
  屠者既集,乃传令曰:“今日既已,可翌日而至。”
  乃各留刀于厨而去。府主乃命取诸人刀,以杀人之刀,换下一口。来早,各令诣衙请刀。诸人皆认本刀而去,唯一屠最在后,不肯持刀去。府主乃诘之,“对曰:“此非某刀。”
  又诘以何人刀,即曰:“此台是某乙者。”
  乃问其住止之处,即命擒之,则已窜矣。于是乃以他囚之合处死者,以代商人之于,侵夜毙之于市。窜者之家,旦夕潜令人伺之,既毙其假囚,不一两夕,果归家。即擒之,具首杀人之咎,遂置于法。商人之子,夜入人家,以奸罪杖背而已。彭城公之察狱,可谓明矣。
纠错
译文及注释
纠错
译文:
刘崇龟镇守南海那一年,有一个富商的儿子年轻而且长得白晰,不同于一般贱买贵卖的商人。一天他的船停靠在江边。岸上有一座住宅,里面有一个女子,年龄有二十多岁,长得非常美丽妖艳,不是平常所能见到的。这个女子也不躲避人,所以富商的儿子得以和她交换目光眉来眼去。并乘机和她说:“我傍晚会到你家里来。”
女子面无难色,只是点头微笑。
到了傍晚,这个女子果然开着门等富商的儿子。没等富商的儿子前来赴约,有一个小偷进来偷东西。他看到一间屋里没有点灯,便窜了进去。那女子高兴地扑了上去。小偷以为自己被人发现,有人抓他,便用杀猪刀刺了女子一刀,然后扔下刀跑了。女子的家人也没有发觉。
富商的儿子随后来到,一进屋就踩到鲜血上,立刻摔倒在地上,一开始他以为是水,用手一摸,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接着又摸到地上躺了一个死人,便赶忙出去一直接上了船。船开了一夜,到天亮,已经驶出一百多里。女子家里的人循着血迹找到江岸,于是便向官府报了案。主持办案的官员详尽询问了住在江边的人,有人说某日夜晚,有某一条船夜里发出。
办案官员立刻派人把富商的儿子追回,将他关到狱里,严刑拷打。富商的儿子供出实情,只是不承认杀人。女子家里的人把捡到的杀人凶器一把杀猪刀交到官府。郡守下命令说:“某日召开盛大宴会,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到球场上,等着屠宰牲口。”
屠夫们聚集以后,他又传令说:“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再来。”
屠夫们各自把杀猪刀留到厨房里回去了.然后他又叫人把屠夫们的刀取来.用杀人那口刀换下一口,第二天早晨.命令屠夫们到衙门去取刀.众人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个屠夫留在最后,不肯拿刀。郡守问他为什么不取刀,他说:“这不是我的刀。”
又问他是谁的刀。屠夫说应该是某人的刀。
又问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点,郡守立刻派人去抓,结果杀人者已经逃走了。于是郡守又命令将牢狱里应处死的犯人,假装成富商的儿子,傍晚时公开处死在市场上.逃跑的杀人犯的家属,每天早晚都偷偷地派人探听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经将“杀人犯”杀了,没过一两天,杀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马上就被官府抓来。他全部招认了杀人的经过,按法律被处以死刑。商人的儿子夜入民宅,仅以通奸罪论处,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彭城公审理案件可以说是明断的。
注释:
彭城公:刘崇龟的封号。
展开阅读全文 ∨
王仁裕
王仁裕(880—956),生于唐僖宗广明元年(公元880年)、秦州上邦(天水市秦城区)人的王仁裕(字德荤),正处于唐末这样一个大分裂的时代。公元905年的秦州,处于攻杀凤翔节度使李昌符、自己做了节度使并且自封为“陇西郡王”、“歧王”的李茂贞的天地,这时王仁裕二十六岁,为李茂贞属下秦州节度使李继祟幕僚——秦州 节度判官。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走上了在前蜀、后唐、后晋、后汉为官,官及翰林学士、户部尚书、兵部尚...
您可能感兴趣...
  • 辨白檀树

      剑门之左峭岩间有大树,生于石缝之中,大可数围,枝干纯白,皆传曰白檀树。其下常有巨虺,蟠而护之,民不敢采伐。又西岩之半,有志公和 ...

    584
文章点评...
我来说两句 已有0条评论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陆才可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