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诗文 >

东坡画扇

何薳 〔宋代〕
  先生职临钱塘江日,有陈诉负绫绢二万不偿者。公呼至询之,云:“ 某家以制扇为业,适父死,而又自今春已来,连雨天寒,所制不售,非故负之也。”公熟视久之,曰:“姑取汝所制扇来,吾当为汝发市也。”须臾扇至,公取白团夹绢二十扇,就判笔随意作行书草圣及枯木竹石,顷刻而尽。即以付之曰:“出外速偿所负也。”其人抱扇泣谢而出。始逾府门,而好事者争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后至而不得者,至懊恨不胜而去。遂尽偿所逋,一郡称嗟,至有泣下者。
纠错
译文及注释
纠错
译文
  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时,有人告状说有个人拖欠购绫绢的两万钱不肯偿还。东坡于是把那人召来询问,(欠钱者)说:“我家是以制扇为职业的,正赶上我父亲去世,而又从今年春天以来,天天连着下雨,天气十分寒冷,做好的扇子卖不出去,并不是故意欠他钱。”东坡仔细地看了他很久,对他说:“暂且把你做的扇子拿过来,我来帮你开张。”过了一会儿,扇子送到了,东坡拿了二十把空白的夹绢扇面,顺手拿起判笔书写草书,并画上枯木竹石,一会儿就完成了。就把写画好的扇子交给那人说:“快去外面卖了扇子还钱。”那人抱着扇边流泪答谢边往外走。刚出了府门,就有喜欢诗画的人争着来用一千钱购买扇子,拿的扇子马上卖完了,来得晚的人想买也买不到,甚至到了非常懊悔地离开的地步。卖扇子的人于是全部还清了欠款。整个杭州郡的人都称赞感叹(这件事),甚至有感动得流泪的人。
注释
先生临钱塘江日: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时。(苏轼曾两次在杭州任职,第一次是熙宁四年(公元1071)任通判;第二次是元佑四年(公元1089)任杭州太守。此事应发生在任通判(掌管诉讼)之时。)
陈诉:告状。
负:拖欠
偿:偿还。
某:我。
业:职业。
适:适值,恰好碰上。
而:却
不售:卖不出去。
姑:姑且,暂且。
发市:开张。谓做生意来了顾客。
就判笔:顺手拿起判笔,就用判笔。判笔,判案用的笔。
草圣:草书。
逾:走出。
好事者:喜欢某种事业的人。
去:离开。
尽:全部
逋(bū):拖欠。
嗟(jiē):慨叹,叹息。
展开阅读全文 ∨
何薳
(1077—1145)宋建州浦城人,字子远,一字子楚,号韩青老农。何去非子。晚年居富阳韩青谷。有《春渚纪闻》。
您可能感兴趣...
文章点评...
我来说两句 已有0条评论
登录 | 注册 需要登陆才可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