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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一传

汪琬 〔清代〕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县人。少丧父,事其母,及抚弟天表,具有至性。尝语人曰:“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前明崇祯间,县令傅岩奇其才,每试辄拔置第一。年三十六,始得补诸生。家贫屋败,躬畚土筑垣以居。覆瓦不完,盛暑则暴酷日中。雨至,淋漓蛇伏,或张敝盖自蔽。家人且怨且叹,而天一挟书吟诵自若也。
  天一虽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为同郡金佥事公声所知。当是时,徽人多盗,天一方佐佥事公,用军法团结乡人子弟,为守御计。而会张献忠破武昌,总兵官左良玉东遁,麾下狼兵哗于途,所过焚掠。将抵徽,徽人震恐,佥事公谋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帓首,黑夜跨马,率壮士驰数十里,与狼兵鏖战祁门,斩馘大半,悉夺其马牛器械,徽赖以安。
  顺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破,州县望风内附,而徽人犹为明拒守。六月,唐藩自立于福州,闻天一名,授监纪推官。先是,天一言于佥事公曰:“徽为形胜之地,诸县皆有阻隘可恃,而绩谿一面当孔道,其地独平迆,是宜筑关于此,多用兵据之,以与他县相犄角。”遂筑丛山关。已而清师功绩谿,天一日夜援兵登陴,不少怠。间出逆战,所杀伤略相当。于是清师以少骑缀天一于绩溪,而别从新岭入,守岭者先溃,城遂陷。
  大帅购天一甚急。天一知事不可为,遽归,嘱其母于天表,出门大呼:“我江天一也!”遂被执。有知天一者,欲释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邪?我不死,祸且族矣。”遇佥事公于营门,公目之曰:“文石!女有老母在,不可死!”笑谢曰:“焉有与人共事而逃其难者乎?公幸勿为吾母虑也。”至江宁,总督者欲不问,天一昂首曰:“我为若计,若不如杀我;我不死,必复起兵!”遂牵诣通济门。既至,大呼高皇帝者三,南向再拜讫,坐而受刑。观者无不叹息泣下。越数日,天表往收其尸,瘗之。而佥事公亦于是日死矣。
  当狼兵之被杀也,凤阳督马士英怒,疏劾徽人杀官军状,将致佥事公于死。天一为赍辨疏,诣阙上之;复作《吁天说》,流涕诉诸贵人,其事始得白。自兵兴以来,先后治乡兵三年,皆在佥事公幕。是时,幕中诸侠客号知兵者以百数,而公独推重天一,凡内外机事悉取决焉。其后竟与公同死。虽古义烈之士,无以尚也。予得其始末于翁君汉津,遂为之传。
  汪琬曰:方胜国之末,新安士大夫死忠者有汪公伟、凌公駉与佥事公三人,而天一独以诸生殉国。予闻天一游淮安,淮安民妇冯氏者刲肝活其姑,天一征诸名士作诗文表章之,欲疏于朝,不果。盖其人好奇尚气类如此。天一本名景,别自号石嫁樵夫,翁君汉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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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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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县人。小时候就死了父亲,侍奉他的母亲,和扶养弟弟天表,有着纯厚的本性。他曾经对别人说:“一个读书人,不树立好的道德品行,就必然没有好文章。”前朝明末崇祯年间,歙县县令傅岩认为他才学奇异,每次县里童生的岁试,总是选拔他为第一名。但到三十六岁,才补上一名生员。他家里很穷,房屋残破不堪,就自己动手用畚箕挑土筑墙而住。屋上盖的瓦片不齐全,大热天就暴晒在酷热的太阳中;下雨天,全身被雨淋得象蛇一样蜷伏着,或是张起破伞来遮挡一下。家里的人一面埋怨,一面叹息,然而天一却捧着书本朗读,和平常一样。
  天一虽因为是文人而出名,但是却深刻沉着,足智多谋,特别受到同郡佥事金声的赏识。在那个时候,徽州一带盗匪很多,江天一便辅助佥事金声,用军队的办法团结组织乡里的年轻人,作好防守的打算。适逢张献忠攻破了武昌,总兵官左良玉向东逃跑,他部下那些广西土司的军队在半路上发生叛乱,所经过的地方放火抢劫。将要到达徽州时,徽州人非常震惊恐惧。佥事金声计议派兵去抵抗,把这件事委托给了天一。天一佩腰刀,裹头巾,黑夜里骑着马,率领一批勇士奔跑了几十里,与叛乱的广西土司军队在祁门进行激战,杀死了叛兵一大半人,夺取了他们所有的牛马和兵器,徽州城依赖这次战役而得以平安。
  清顺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被清兵攻破,各州县见势纷纷归附清朝,但徽州人民还是为明王朝坚守抵抗。六月,明宗室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听说江天一的名声,便委任他为监纪推官。在此之前,天一对佥事金声说:“徽州是个地势优越的地方,各县都有险要之处可以依赖,只是绩溪那一面正当交通要道,那里地势特别平坦,因此应该在那里建筑关口,多派兵驻守,以和别的县相互配合,夹制敌人。”于是在绩溪筑起了丛山关。不久,清兵攻打绩溪,江天一日夜手持兵器登城防守,一点也不松懈。有时出城迎战,双方死伤大致不相上下。于是清兵用少数骑兵在绩溪牵制住江天一,而另外从新岭进攻。守岭的人先败逃了,绩溪城终于沦陷了。
  清军的主将悬赏捉拿天一非常急迫。江天一知道抗清之事已没有希望,就立即回家,把母亲托付给弟弟天表,出门大叫:“我就是江天一!”于是被逮捕。清军中有知道天一的,想释放他。天一说:“你以为我怕死吗?我不死,灾祸将是全家被杀!”在营门口遇见了佥事金声,金声看着他说:“文石,你还有老母亲在,你不能死。”江天一笑着辞谢道:“哪里有和人一起共事而在危难时刻逃避的呢?希望你不要为我的母亲担忧。”到了南京,总督洪承畴想不问罪,江天一昂起头来说:“我为你考虑,还是把我杀了的好;我不死,必定再要起兵!”于是把他拖到通济门刑场。到了那里,江天一高呼“高皇帝”三遍,向南面一拜再拜,拜完,坐下来受刑。围观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叹流泪的。过了几天,天表去收殓天一的尸体,把他安葬了。而佥事金声也是在这一天被杀害的。
  当广西土司的叛兵被江天一杀伤之后,凤阳总督马士英非常恼怒,向皇帝上奏章揭发徽州人拦杀官军的罪状,想致佥事金声于死地。江天一为此带着申辨金声无罪的奏章,赴朝廷递呈上;又写了《吁天说》,流着眼泪向掌权大臣申诉,这件事情才得以弄清楚。自从清兵与明王朝开战以来,前后训练乡兵三年,都在佥事金声的幕府中。当时,幕府中众多侠义之士号称精通兵法的有上百人,而金声只是推重天一,凡对内对外的机密大事,都取决于天一。后来天一竟然与金声同时牺牲。象天一这样的人,即便是古代义烈之士,也没有能超过他的。我是在翁汉津那里得知江天一的生平事迹的,于是替他写了这篇传记。
  汪琬说:正当前朝的末期,新安的士大夫尽忠而死的有汪伟、凌駉与金声三人,而只有江天一是以生员的身份为国殉难的。我听说江天一游经淮安,淮安有个姓冯的民妇,割下自己的肝脏救活了她的婆婆,江天一得知后便请了许多有名的人写诗作文来表彰她,还想上奏章给朝廷,最后没有成功。这个人喜欢奇特、崇尚气节大致就象这样。天一本来名景,另外还自号“石嫁樵夫”,这也是翁汉津说的。
注释
1.徽州:清代徽州府,辖歙(shè)县、休宁、祁门、绩溪等六县,府治在歙县。
2.具:通“俱”。至性:善良天性,指孝顺父母、友爱兄弟。
3.尝:曾经。语:对……说。
4.立品:树立良好品德。
5.傅岩:字野清,浙江义乌人,崇祯(1628年—1644年)初年进士,授歙县县令,官至监察御史。
6.试:指童生岁试。
7.补诸生:考取秀才,成为县学生员。
8.败:破、坏。
9.躬畚(běn)土筑垣:亲自取土筑墙。畚,竹制或木制撮土工具,此作动词用。
10.暴(pù):通“曝”,晒。
11.蛇伏:像蛇一样蜷伏着。
12.敝盖:破伞。
13.自若:自如,像平常一样。
14.金佥(qiān)事:金声,字正希,休宁人,崇祯年间进士,授庶吉士,辞归,后授山东佥事,未就。清兵南下,于家乡起兵守御,相持累月,失败被俘,被杀于南京。休宁与歙县同属徽州府,故称“同郡”。知:赏识。
15.为守御计:作防御的打算。
16.会:逢、遇。张献忠:农民起义军领袖。他率军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攻破武昌。
17.左良玉:明末为总兵,驻军武昌,崇祯十六年(1643年)以缺粮就食为名,移兵九江,沿途掳掠。事载《明史》本传。但《明史》、温睿临《南疆逸史》两书中的《金声传》,说金声率徽州民击破的是凤阳总督马士英的黔军。此传所记,可能是传闻之误。
18.狼兵:以广西东兰、那地、南丹等地人组成的军队。该地少数民族强悍善斗,历史上称狼人,亦作俍人。明代后期,该地土司兵可由朝廷调用,世称狼兵,参看《明史·兵志三》、清代陆次云《峒溪纤志·狼人》;哗:哗变之省文,指军队叛乱。
19.帓(mò)首:以巾裹头。帓,头巾。
20.斩馘(guó):杀死,杀伤。馘,原意为作战时割下所杀敌人的左耳,用以计功。《诗经·鲁颂·泮水》:“在泮献馘。”郑玄注:“馘,所格者之左耳。”
21.江南大乱:指清兵渡江,南明王朝覆灭。
22.内附:归附自己这一方,指降清。汪琬为清朝官员,故如此说。
23.唐藩:明唐王朱聿键。南明王朝覆灭后,原礼部尚书黄道周等在福州拥立唐王为帝,改元隆武。古代称分封各地之王为藩王。朱聿键八世祖为朱元璋第二十二子,分封于南阳,藩号为唐。
24.监纪推官:明代无此官名。推官为府级掌刑狱的官。当时,唐王政权遥授金声为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提督南直军务。这里所谓“监纪推官”,当为其属下掌监察司法之官职。
25.形胜之地:地势险要的地方。《史记·高祖本纪》:“秦形胜之国。”裴骃集解引张晏的话:“秦地带山河,得形势之胜便也。”
26.阻隘:险阻要隘。
27.孔道:通道。
28.平迤(yí):平坦。
29.相掎(jǐ)角:相互牵制,攻击敌方。《左传·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掎,捉住脚;角,抓住角。后遂以“掎角”比喻从不同方向辖制、攻击敌人。
30.丛山关:在绩溪县北。
31.已而:不久。
32.援兵:引兵。陴(pí):城上矮墙,也叫女墙。
33.逆战:迎战。
34.少骑:少数骑兵。骑,一兵一马之合称。缀:牵制。
35.新岭:在休宁县南。
36.大帅:指清军派往攻击金声义军的总兵张天禄。购:悬赏捉拿。
37.嘱:托付。
38.知天一者:指知道江天一之为人的清朝官兵。
39.若:你。
40.祸且族:将遭灭族之祸。族,灭族。《尚书·泰誓上》:“罪人以族。”孔安国传:“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
41.女:通“汝”。
42.焉:哪里。逃其难:指遇难而逃。
43.幸:敬词。
44.江宁: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京应天府为江宁府,今南京。
45.总督:指洪承畴。洪承畴原为明三边总督,被俘降清。顺治二年(1645年),以内阁学士、兵部尚书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不问:不问罪。
46.通济门:南京城南面偏西之门,当时为刑场。
47.高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谥号。
48.瘗(yì):埋葬。
49.马士英:明末天启(1621年—1627年)年间进士,崇祯末年官兵部侍郎,总督庐州凤阳道军务,曾遣使者征调贵州兵抵抗农民军。
50.疏劾:上疏弹劾。状:情状、罪状。
51.贲(jī):携带。
52.诣(yì)阙:到朝廷上。
53.《吁天说》:传主所写的说明真相的文字。吁天,向天呼吁。
54.贵人:指朝廷中权贵。
55.白:澄清冤诬。
56.号知兵者:号称懂兵法之人。
57.无以尚也:没有人超过他。尚,通“上”。
58.胜国:已亡之国。《周礼·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胜国,亡国也。”谓为今国所胜之国。此指明朝。
59.新安:古新安郡,即徽州。死忠者:为国家而死者。
60.汪公伟:汪伟,休宁人,崇祯末年官翰林院检讨,李自成破北京,自缢死。凌公駉(jiōng):凌駉,休宁人,崇祯末年官兵部主事;南明王朝时为河南巡抚,守归德,清兵破城,自缢死。
61.刲(kuī)肝活其姑:割下自己之肝为药,治好婆母之病。此显然是不经之传说。
62.征:征集。表章:表彰。章,通“彰”。
63.好奇尚气:喜做非常之事,崇尚气节。类如此:如同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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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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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首,点出江天一的两句话:“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可见江天一是十分重视品德修养,重视人的道德品质。这是汪琬塑造江天一艺术形象的着眼点。无论写江天一贫而好学,深沉多智,保卫乡里;或是英勇抗清,保卫国家,都是围绕突现江天一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民族气节落笔的。因此歌颂江天一吃苦在前、舍生取义成为全文的基调。围绕这一中心。文章的前半篇是以时间为顺序进行正面叙述,后半篇又采用了倒叙和插叙。如介绍江天一受金声的器重和为金声辨白上书是倒叙,介绍江天一表彰淮安民妇是插叙。一个普通的民家妇女,只是因她“刲肝活其姑”,因而得到江天一的尊重和表彰。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江天一的这种思想与“士不立品者,必无文章”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江天一是位爱国志士,他崇高的道德品质,更集中表现在他的民族气节上,因此参加抗清斗争和战争失利后英勇就义的叙写为文章的重点。作者首先描写江天一与金声合作修筑丛山关,以便同邻近诸县相联系形成“掎角”之势,抗拒清兵南下。这段描写表现了他的智谋和勇敢。但是更加感人的,还是他被俘以后英勇就义的场面。城陷后,江天一“知事不可为”,以大义凛然、誓死报国之决心,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最后詈贼而死。首先,“遽归,属其母于天表”,然后出门大呼:“我江天一也。”被俘后,别人要解脱他,他提出“我不死,祸且族矣”,表现他牺牲自己以免全家之祸。在被囚期间,碰到同案在系的好友金声,金声有让江天一力求解脱之意,而江天一却坚决与朋友共存亡,提出:“焉有与人共事而逃其难者乎!”表现他在生死关头正确处理与朋友的关系。审讯他的人是前明降将洪承畴,有的史书记载,江天一曾痛斥洪的变节行为。他义愤填膺地提出:“若不如杀我。我不死,必复起兵。”真是大义凛然,不苟幸生,视死如归,痛快淋漓。这一段是分成几个层次,采用逐步推进的手法进行叙写的。从表现方法上看,表现了作者剪裁素材和谋篇布局的艺术才能。汪琬注意写文章的艺术构思,主张要开阖起伏,使文章有重点,有高峰,要“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这里的“高”和“深”都指推进文意,使文章达到顶点和出现高潮。因此这段分层次和逐步推进的描写,正是作者为突现重点,在艺术构思方面的匠心独运。
汪琬在清初文坛上,是属于比较注意散文章法结构的一个派别。他曾批评侯方域的《马伶传》、王猷定的《汤琵琶传》,认为选材太滥,随想过多,组织结构不严密。可见文章中心思想明确、选材严谨,而又善于使文章开阖纵横,突现重点,是汪琬对传记文学的要求。此文正体现了作者艺术构思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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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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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一,字文石,初名涵颖,字淳初,安徽徽州歙县江村人。顺治二年(1645年),南京被清军攻破,江天一起兵抗清,以“杀虏者昌,降虏者亡”为口号,后被清军所俘并被杀于南京。汪琬虽曾出仕清朝,但怀念故国,有黍离之思,因而写了一些抗清志士的传记,此文便是有代表性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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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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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一传》是清初文学家汪琬创作的一篇传记。文章描述了民间的义烈之士江天一,其虽家贫但痴读不辍,虽因文士而名,却又深沉多智。他为保家乡而起兵,为抗清兵入侵而献身。其志节品行足为万世法之。全文抓住江天一抗清不屈而死这个重心,具体描写了他被捕后的从容镇定和铮铮铁言,以及贫苦好学、拒狼兵保乡里、为金声辩冤屈等事迹。作者在写作上详略得当,主次分明,行文简朴,叙事富于变化,有顺叙、倒叙、插叙,使文章活泼而不板滞,读来娓娓如诉、感人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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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
汪琬(1624—1691年),字苕文,号钝庵,初号玉遮山樵,晚号尧峰,小字液仙。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初官吏学者、散文家,与侯方域、魏禧,合称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顺治十二年进士,康熙十八年举鸿博,历官户部主事、刑部郎中、编修,有《尧峰诗文钞》、《钝翁前后类稿、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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