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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归心篇

颜之推 〔南北朝〕
  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积为异,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至如畋狩军旅,燕享刑罚,因民之性,不可卒除,就为之节,使不淫滥尔。归周、孔而背释宗,何其迷也!
  释三曰:“开辟已来,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何由悉责其精洁乎?见有名僧向行,异而不说;若睹凡僧流俗,便生非毁。且学者之不勤,岂教者之为过?俗僧之学经律,何异世人之学《诗》、《礼》?以《诗》、《礼》之教,格朝廷之人,略无全行者;以经律之禁,格出家之辈,而独责无犯哉?且阙行之臣,犹求禄位;毁禁之侣,何惭供养乎?其於戒行,自当有犯。一披法服,已堕僧数,岁中所计,斋讲诵持.比诸白衣,犹不啻山海也。
  形体虽死,精神犹存。人生在世,望於后身似不相属;及其殁后,则与前身似犹老少朝夕耳。世有魂神,示现梦想,或降童妾,或感妻孥,求索饮食,征须福祜,亦为不少矣。今人贫贱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业。以此而论,安可不为之作地乎?夫有子孙,自是天地间一苍生耳,何预身事,而乃爱护,遗其基址。况於已之神爽,顿欲弃之哉?凡夫蒙蔽,不见未来,故言彼生与今非一体耳……
  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始之尊,蛇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却成教妇不孝己身,不顾他恨。但怜己之子女,不爱己之儿妇。如此之人,阴纪其过,鬼夺其算。慎不可与为邻,何况交结乎?避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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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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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内外两教佛教与儒家,本来互为一体,经过逐渐的演变,两者就有了差异,境界的深与浅有所不同。佛教经典的初学门径,设有五种禁戒;儒家经典中所强调的仁、义、礼、智、信这种德行,都与五禁相符合。仁,就是不杀生的警戒;义,就是不偷盗的禁戒;礼,就是不邪恶的禁戒;智,就是不酗酒的警戒;信,就是不虚妄的禁戒。至於像打猎、作战、宴饮、刑罚等,这些则是顺随人类的本性,不能急忙废除,只好就此加以节制,使它们不至於泛滥成灾。既然尊崇周公、孔子之道,为什么要违背佛教的教义呢?这是多么糊涂啊!
  对于第三种指责,我解释如下:自盘古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来,就是坏人多好人少,哪里能要求每一位僧人都是清白高尚的呢?有些人看见名僧高尚的德行,都放在一旁不说,但只要见到了几个僧人伤风败俗,就指责非议谤毁。况且,接受教育的人不勤勉,难道还是教育者的错吗?庸俗的僧人学习佛经,又跟士人学习《诗经》、《礼记》有什么两样?用《诗经》、《礼记》中所要求的标准去衡量朝廷中的大官员,恐怕没有几个是符合的吧。同样的,用佛经的戒律衡量出家人,怎么能惟独要求他们不能违犯戒律呢?而那些品德很差的官员,还依然能获取高官厚禄,犯了禁律的僧尼,坐享供养又有什么可惭愧的呢?对于所规定的行为规范,人们自然会偶尔违反。出家人一披上法衣,一年到头吃斋念佛,比起世俗人的修养来说,又岂止是高山与深海的差距?
  人的形体虽然死去,但精神依然存在。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觉得自己与来世没有什么关系,等到死后,似乎生前与死后毫不相干,等到死后,才发现自己与前世的关系就像老人与小孩、早晨与晚上一般关系密切。世上有死者的灵魂会出现在活人的梦中,有的托梦给仆童、小妾,有的托梦给妻子、儿女,向他们讨求饮食,乞求福祜,这一类的事情也是不少的。现在有人看到自己一辈子贫贱痛苦,无不怨恨前世没有修好功德的。从这一点来说,生前怎么能不好好修功德,为来世的灵魂开辟一片安乐之地呢?一个人有子孙,他们也只不过是天地间的普通百姓,相互间有什么关系?尚且要尽心加以爱护,将家业留传给他们。何况对于自己的灵魂,怎能轻易舍弃不顾呢?凡夫俗子愚昧无知以致于蒙蔽了双眼,无法预见来世,所以就说来生和今生不是一体。
  世上有一种痴人,不懂得仁义,也不知道富贵皆由天命。为儿子娶媳妇,恨媳妇的嫁妆太少,仗著自己当公婆的尊贵身份,心性如毒蝎,对媳妇恶意辱骂,不懂得忌讳,甚至谩骂侮辱媳妇的父母,这反而是教媳妇不孝自己,也不顾她的怨恨。只知道疼爱自己的子女,不知道爱护自己的儿媳。像这种人,阴间地府会把他的罪过记录下来,鬼神也会减掉他的寿命。千万不可与这种人为邻居,更何况与这种人交朋友呢?还是躲他远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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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
颜之推(531年—约597年),字介,生于江陵(今湖北江陵),祖籍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中国古代文学家、教育家。学术上,颜之推博学多洽,一生著述甚丰,所著书大多已亡佚,今存《颜氏家训》和《还冤志》两书,《急就章注》、《证俗音字》和《集灵记》有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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