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较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入口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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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濯(zhuó):洗涤。
2.藕朴:藕在池塘底里的淤泥中,是一节一节横向生长的。藕枪:是尖头上新长的一节,虽然嫩,却没有甜味;另一头长得过于老的叫“藕朴”。第二节,第三节最好,卖藕的人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3.硕腹(shuò fù)巨贾:大腹便便有钱的商人。贾:做买卖。
4.善价而沽 (gū):比喻有才干的人等到有赏识重用时才肯出来效力。沽:买或卖。
5.被(pī):通“披”,覆盖。
6.伯祥:原名王钟麒,字伯祥,叶圣陶的朋友。
7.萦:一圈一圈地缠绕、围绕。
1.濯(zhuó):洗涤。
2.藕朴:藕在池塘底里的淤泥中,是一节一节横向生长的。藕枪:是尖头上新长的一节,虽然嫩,却没有甜味;另一头长得过于老的叫“藕朴”。第二节,第三节最好,卖藕的人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3.硕腹(shuò fù)巨贾:大腹便便有钱的商人。贾:做买卖。
4.善价而沽 (gū):比喻有才干的人等到有赏识重用时才肯出来效力。沽:买或卖。
5.被(pī):通“披”,覆盖。
6.伯祥:原名王钟麒,字伯祥,叶圣陶的朋友。
7.萦:一圈一圈地缠绕、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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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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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作者的第二个孩子将要出生了,便于该年秋初从故乡角直搬回苏州市。这年叶圣陶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儿子至善四岁半,女儿至美刚出生。1923年春,叶圣陶迁居上海,由朱经农介绍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同顾颉刚合编国文教科书,此地离作者故乡更远了。
此文写于1923年9月7日,当时作者迁居已上海半年左右,睹物(薄片的雪藕)思乡,情绪的一时涌现而作。
此文写于1923年9月7日,当时作者迁居已上海半年左右,睹物(薄片的雪藕)思乡,情绪的一时涌现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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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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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思想
这是一篇借物抒情的美文,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共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在此文中,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写了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但是这里怀念的,不仅是莹白的玉节,清甘甜美的口感,而是随之而至的故乡的情味、故乡的声色。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热爱之情。
艺术特色
此文是一篇朴实自然,语言清新优美的散文,是作者散文中的典范之作,显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功底。
其一,体现在写作手法上。
思乡之情,人皆有之,但如何很好的表现,各人有各人的方法。作者选取的角度有其新颖的一面。
此文作者用的是借物抒情、托物言志的写作手法,篇幅不长,却耐人寻味。一次喝酒小聚,吃着雪藕,“我”由此想到故乡的“藕”,自然又想到故乡的“莼菜”。“藕”不贵,“莼菜”本身无味,但作者却牵挂着它们。所以牵挂它们其实是在牵挂故乡,牵挂故乡的人,作者以故乡的“物”寄托自己的情。
作者用精练的笔墨给人们描绘出的一幅图画里,一个个勤劳、淳朴、健美的男女藕农,用自己的辛劳,为人们奉献了“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他们把这些藕放在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一濯再濯,使这些藕变得洁白,一口咬下去非常诱人。读到这里,人们好像也在品尝一节新藕,它的清香甘甜充斥了人们的心房。
作者由藕联想到故乡,由故乡再联想到藕,再由故乡的藕写到城里所见的藕,作者成功地运用联想和对比手法,将故乡的“藕与莼菜”与“这里”的“藕与莼菜”作对比,形象地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差别,从而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同时进一步表达思乡,以及自己离乡之后而生的愁怀。在家乡,经池塘或小河里的一濯再濯变得洁白鲜嫩的藕,是供人品尝的好东西;可是在城里,藕却成了珍品,大部分被人们抢去,至于挑在担中叫卖,“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象未熟的柿子”。作者也仅仅是吃过一次,“还是送入嘴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便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也只有作者才能刻画得如此细致不能不令人叹服。接着作者又由藕想到了故乡的莼菜。作者运用家乡与此地、往昔与今日的对比手法,进一步抒发了作者无可遏止的思乡之情。
作者在运用了种种对比之后,终于将隐在心底深处的情感抒发出来:“向来不恋故乡的,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这里作者不是真的向来不恋故乡,这只是作者含蓄的说法,那么“故乡可爱极了”便有了依据。作者今日所迸发的思乡之情要比过去迸发的思乡之情强烈得多,过去自己的思乡之情显得苍白、无力。这就是作者对比写作手法的高超之处。
其二,体现在语言文字上。
全文用语平实朴素,亲切自然。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时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
“若无所牵,便何所恋?”“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段清新隽永的结尾显得诗意盎然,情意切切,并富于哲理,就像缪斯手中的琴拨动着人们的心弦,又好像一块石头落入人们的心湖中,泛起一圈涟漪,令人们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这是一篇借物抒情的美文,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共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在此文中,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写了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但是这里怀念的,不仅是莹白的玉节,清甘甜美的口感,而是随之而至的故乡的情味、故乡的声色。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热爱之情。
艺术特色
此文是一篇朴实自然,语言清新优美的散文,是作者散文中的典范之作,显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功底。
其一,体现在写作手法上。
思乡之情,人皆有之,但如何很好的表现,各人有各人的方法。作者选取的角度有其新颖的一面。
此文作者用的是借物抒情、托物言志的写作手法,篇幅不长,却耐人寻味。一次喝酒小聚,吃着雪藕,“我”由此想到故乡的“藕”,自然又想到故乡的“莼菜”。“藕”不贵,“莼菜”本身无味,但作者却牵挂着它们。所以牵挂它们其实是在牵挂故乡,牵挂故乡的人,作者以故乡的“物”寄托自己的情。
作者用精练的笔墨给人们描绘出的一幅图画里,一个个勤劳、淳朴、健美的男女藕农,用自己的辛劳,为人们奉献了“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他们把这些藕放在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一濯再濯,使这些藕变得洁白,一口咬下去非常诱人。读到这里,人们好像也在品尝一节新藕,它的清香甘甜充斥了人们的心房。
作者由藕联想到故乡,由故乡再联想到藕,再由故乡的藕写到城里所见的藕,作者成功地运用联想和对比手法,将故乡的“藕与莼菜”与“这里”的“藕与莼菜”作对比,形象地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差别,从而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同时进一步表达思乡,以及自己离乡之后而生的愁怀。在家乡,经池塘或小河里的一濯再濯变得洁白鲜嫩的藕,是供人品尝的好东西;可是在城里,藕却成了珍品,大部分被人们抢去,至于挑在担中叫卖,“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象未熟的柿子”。作者也仅仅是吃过一次,“还是送入嘴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便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也只有作者才能刻画得如此细致不能不令人叹服。接着作者又由藕想到了故乡的莼菜。作者运用家乡与此地、往昔与今日的对比手法,进一步抒发了作者无可遏止的思乡之情。
作者在运用了种种对比之后,终于将隐在心底深处的情感抒发出来:“向来不恋故乡的,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这里作者不是真的向来不恋故乡,这只是作者含蓄的说法,那么“故乡可爱极了”便有了依据。作者今日所迸发的思乡之情要比过去迸发的思乡之情强烈得多,过去自己的思乡之情显得苍白、无力。这就是作者对比写作手法的高超之处。
其二,体现在语言文字上。
全文用语平实朴素,亲切自然。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时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
“若无所牵,便何所恋?”“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段清新隽永的结尾显得诗意盎然,情意切切,并富于哲理,就像缪斯手中的琴拨动着人们的心弦,又好像一块石头落入人们的心湖中,泛起一圈涟漪,令人们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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